頂端新聞·河南商報記者 王苗苗
精神分裂癥為一種常見的精神障礙性疾病,病情常反復并需要長期吃藥治療,很多患者和家屬對需要服藥多長時間,以及何時才能減藥都比較困惑。就上述問題,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潘偉盟醫生給出以下建議。
關于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服藥時間長短問題,潘偉盟建議首次發病服藥時間為1-2年,第2次發病要5年以上,第3次發病則要終生服藥。
至于如何減藥停藥,目前沒有明確的說明。潘偉盟稱,在臨床上,很多患者或家屬都有嘗試中途停藥的行為,并由此導致了病情的反復。因此,他建議藥物治療效果明顯的話,逐漸減少劑量,小劑量維持,不要突然停藥。
這里需要注意,減藥的前提是癥狀消失,生活、工作正常,且上述情況持續超過半年。這里要從癥狀開始消失的時間計算,而不是從最開始服藥的時間計算。如果減藥后沒有以前的癥狀復發,那就繼續向下減少,若過程不順利,就要重新計算時間。
對治療有效果,但癥狀未完全消失的患者,不建議輕易的停藥,因為癥狀沒有完全消失,只是有減輕,還有部分殘留癥狀。對于其中有一部分患者,在此狀態下能維持部分的工作能力,這種情況更建議服藥時間越長越好,不要輕易減少藥物劑量。
有研究表明,精神疾病的急性期可能在5年左右,這5年之內癥狀的復發幾率和嚴重程度都比較高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若在急性期的5年內,能維持部分的社會功能,對癥狀和認知的控制都有相當的好處,且維持的時間越長,患者再發病的威脅性和嚴重程度都有可能減輕。
此外,就醫院治療效果欠佳的難治性患者來說,如果沒有威脅到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行為或風險,能居家治療的,建議和主管醫師找個合適的藥物劑量,長期服用藥物,不要過度關注癥狀的存在,帶著癥狀去生活,并努力改變應對癥狀的方式,包括家人的積極支持、陪伴,以減輕癥狀的影響。
潘偉盟稱,不排除將來有醫學突破性進展來解決疾病的問題。